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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办公大楼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7-09-01 作者: 来源: 点击: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教学、科研、办公大楼安全管理规定

教学、科研、办公大楼是学院教学、科研、办公的重要场所,为了确保楼内安全和正常秩序,保障教学、科研、办公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教学、科研、办公大楼由专人值守,按学院上下班时间开关大门。因工作需要提前进入或推后离去,应向值班员申报。

第二条 院内师生员工进出教学、科研、办公大楼应出示学生证、工作证等身份证件。非本院人员进入教学、科研、办公大楼应主动向门卫值班人员出示有关证件,说明事由,接受询问,如实登记。

第三条 任何人不得携带非教学、科研、办公需要和危及安全管理的物品进入大楼。携带贵重物品外出必须主动向门卫值班人员申报,如实登记自己的姓名、单位、所携物品品名、型号、规格、货号等情况,并出示合法批准手续。

第四条 禁止推销人员和流动小商小贩进入大楼推销商品。禁止废旧物品收购人员擅自进入大楼收购废旧物品。禁止社会闲散人员及无家长带领的未成年人员擅自进入大楼。

第五条 禁止堵塞疏散通道及进出口。禁止在楼内门厅、走廊上停放各类车辆;不得堆放设备和杂物;不得晾晒衣物。

第六条 严禁挪用、损毁消防专用设施和器材,严禁擅自按动消防报警系统开关、搬动消防供水系统阀门。

第七条 禁止在楼内跳舞、溜冰、打球、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

第八条 严禁在门窗、桌椅、墙壁上涂写刻画,在楼内随意张贴书面材料。

第九条 进入楼内的人员应爱护楼内设备与器材,不得擅自挪动或搬出,不得私自拆取楼内设备与器材,不得损坏公物。

第十条 教学、科研、办公大楼人员应节约用水、用电,做到随用随开、人走即关,下班时应检查用电、用水情况,严防火灾和溢水成灾。

学生晚自习开灯要注意节约用电,人少时应集中用灯,下晚自习时应随手关灯和关闭门窗。

第十一条 教员休息室专供教师休息或答疑,学生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第十二条 本规定应严格遵照执行,违者交由保卫处处理或报请学院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二〇一四年九月一日起施行,学院以往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保卫负责解释。

二〇一五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