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建设优良校风,制止不文明行为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为了优化育人环境,建设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优良校风,必须坚决制止校园中的不文明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校园内不许赤膊、着装应整洁、朴素、大方,不得只穿背心和拖鞋入课堂、图书馆及其他公共场所。
第三条在校园内不得聚众喧哗哄闹,晚上十一点以后不得在校园内吹口哨、喧哗和吹拉弹唱,不得在课堂、会场及演出场所发出嘘声或起哄。
第四条爱护公物和校园环境,在校园内不得乱扔废弃物,严禁摔瓶子。
第五条男女交往举止要得体,在校园里及教室、食堂、图书馆等公共场所,不允许男女勾肩搭背、搂抱接吻及其他有伤风化的行为。
第六条全体师生员工都有宣传本规定和对上述不文明行为进行教育、劝阻、批评制止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对违反本规定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不接受批评教育、态度恶劣者,给予校纪处分或罚款,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交由国家执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八条本校的师生员工以及其他到学校活动的人员都应该遵守本规定。
二〇一五年三月